「三分前場七分後場」說明布袋戲後場重要。傳統布袋戲後場與一般戲曲相同分為文武場。管絃樂器稱之為文場,以嗩吶、笛、二胡、三弦、椰胡為主,文場依樂器與曲牌之不同而使用於各種場合,此並無通律,如演出中有須唱外江曲牌(京劇)時,樂師也會加上吊規仔(京胡)伴奏。在布袋戲,各門派或各劇團自有其通用的樂曲。而鑼鼓樂器稱之為武場,以鼓、鑼、鈸等。演出時操控戲劇的節奏與劇情的快慢,達到戲曲的連貫。武場依各戲班發展與傳承的不同,其音樂之結構卻有不同的差異,北部劇團以使用單皮鼓為主,南部則使用通鼓。以台灣布袋戲的音樂結構可區分為南、北不同的音樂風格。

北部的戲班會以純鑼鼓的演奏方式作為每一場連接的伴奏音樂,而南部的戲班則會以曲牌「風入松」貫穿全場。布袋戲本無音樂,所使用音樂均借用於其他劇種,故取之於南管,稱為「南管布袋戲」、取之北管,稱為「北管布袋戲」。

音樂不但豐富了布袋戲的生命,也左右整個布袋戲的發展史,每一次戲曲的改變,也改變布袋戲演出的戲目,影響整個演出的面貌。嘉慶道光年間,布袋戲傳入台灣,演出的形式有南管、白子仔調、潮調等,均屬南管系統。南管戲多唱腔,少對白,並以弦樂為主,曲調溫如婉約,且以文戲為主,雖得文人雅士之喜愛,但無法滿足喜愛熱鬧喧嘩的大眾。

清光緒末,北管樂曲流行於台灣,以及觀眾的需求下,台灣的布袋戲也改用北管音樂。北管以鑼鼓樂為主,節奏明快與富變化,適合武戲的場面,布袋戲的表演動作也有重大的改變。在台灣北部,布袋戲也是時加入京劇的音樂,相較於北管音樂,京劇更為花俏喧鬧,適合劍俠戲的演出。台灣中南部的北管音樂也不段的創新,並加入了南曲、歌仔調、白仔戲調、高甲調,使布袋戲音樂曲風更加豐富。

布袋戲音樂也有各團各派別相通習性,如出台、坐台、走台與跳台均有其用樂格局;人物角色如生、旦、淨、末、丑、雜等亦有一定用樂形式。「串仔」是指文場弦樂演奏曲牌如:「百家春」、「寄仙草」、「平湖秋月」等曲目。大多使用在背景音樂,遇對白或獨白冗長,或以感情作戲場合,便成為使人感動的催化劑。因此音樂的使用各團各派別有很大不同,什麼場合唱什麼曲牌大概多還須遵循原劇種之規則。

大多數的民間音樂均以「工尺譜」記寫。在唐宋以前係以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、變宮、變徵等七音,如同西樂音階之Do、Re、Mi、Fa、So、La、Si。南宋以後樂工盛行燕樂的簡譜,上、ㄨ、工、凡、六、五、乙,代替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、變宮、變徵等七音,即稱為「工尺音符」亦名為「工尺譜」。明代南北曲興起後,樂工皆以「工尺譜」記譜。

傳統「工尺譜」記譜法與西方簡易音樂記譜法的對應,可由下列簡單的對照表,做為初步的瞭解。

工尺譜為布袋戲文場,如拉弦、吹管與彈撥樂器的主要的記譜方式,其中以「上ㄨ譜」為基本的入門樂譜。